一、自动离婚
有人认为,分居二年就是自动离婚
其实,分居二年,只是法院做为判离与不离的一个参考,并非“自动”离婚。如果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,这是可以做为一个证据的。
二、寻找婚外情的证据,以期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
根据实际情况来看,深圳地区的婚姻案件,婚外情的证据,只能证明“感情破裂”而已,对于财产的分配上来说,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,而且可以被法院认可的证据,是很难取得到的,即使真的取到了,也有“侵犯他人隐私”而被第三方起诉的可能。
三、法院判决离婚后,是否还需要到民政局去“领”离婚证
不用,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四、离婚后,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等过户手续,是不是会很麻烦?
如果对方不配合,可到法院申请执行令,直接去相关单位办理手续,而无需对方亲自签字确认。


